A委托人半年前就联第我,叫我帮她调查老公出轨的问题。当然因为感觉她的问题很特殊,本事经济能力很差。所以我坚决没有接受她的委托,介意她先调整好心态,让自己的身体好起来。

半年后她又联系到我,我感觉她的情况已经有所好转。就决定帮助她,就当作公司做公益一样,只收她成本钱。她说她现在只想争小孩,小孩是她的一切,她已经40多岁了,不可能再找人结婚。所以她一定要争小孩。而且她老现在对小孩也不好。

和A委托人签定合同后,调查员陪同她前往当地调查中,调查员又给我反馈她老公是警察。我们的合同里有规定公检法我们都不接受委托调查。我给委托人电话详细说明后得到了委托人的理解。这件案子也就无疾而终了。